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合同期限内粉煤灰销售总量为50万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30万吨;第二标段为20万吨。本标段为20万吨,拟确定一家中标人。
合同期限为一年,预计由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最终具体进厂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累计销售数量达到20万吨之日,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则合同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生产调度,安排足够的车辆及时拉运粉煤灰,确保机组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投标方负责组织车辆到电厂进行粉煤灰的运输工作,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1.2交货期:合同期限为一年,预计由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最终具体进厂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累计销售数量达到20万吨之日,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则合同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2.1.3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南局村。
2.2其他:粉煤灰的每日销售量以招标方的实际产量为准。由于粉煤灰是招标方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招标方对粉煤灰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期内,投标方应遵守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不得以粉煤灰各种质量问题或投标方库满作为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影响招标方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投标方安排一名项目经理常驻南宁电厂,驻厂项目经理代表投标方与招标方对口部门日常工作衔接。投标方驻厂项目经理主要工作内容是:代表投标方与招标方对账结算、签收发函、现场管理、派发车辆等与粉煤灰销售有关的日常工作。驻厂项目经理情况投标方以正式委托书告知招标方,项目经理变更时也须以同样方式告知招标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13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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