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项目业主:青海和峰炭素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青海省投资集团 铝产业(生阳极炭块)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结果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业主为青海和峰炭素 ,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东区内,距湟中县城6Km、西宁市35Km。
1.2 招标范围
青海和峰炭素 生阳极炭块合格供应商征集。
投标人提供的生块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序号 | 技术参数 | 标准 | 备注 |
1 | 硫分(%) | ≤2.1 | |
2 | 灰分(%) | ≤0.4 | |
3 | 挥发分(%) | 6-7 | |
4 | 耐压强度(Mpa) | ≥32 | |
5 | 体积密度g/cm3 | ≥1.62 |
质量标准:
生块焙烧后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YS/T 285-201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设备质量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人员体系认证等强制标准。
1.3 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的生块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生块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和峰炭素 签订生块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生块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生块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青海和峰炭素 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 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阳极炭块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1个生阳极炭块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销售企业可提供所经销产品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4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9月27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