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露天矿2022年水土保持及环境治理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15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伊敏露天矿2022年水土保持及环境治理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施工区域:1.内排土场710水平平盘东侧,施工面积约3.8公顷。2.东帮695及680排土场东侧坡面,施工面积约22.2公顷。3.北排土场底部东南侧地表,施工面积约24.8公顷。4.北排土场695水平平盘东侧,施工面积约18公顷。5.北排土场西侧坡面,施工面积约44公顷。
主要施工内容:1.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列举的其所有材料,并按照设计图纸完成施工。2.安装与伊敏露天矿现有设施相兼容的智能喷灌系统、气象监控站、土壤张力、湿度、温度、酸碱度的监控系统、传感装置以及其他附属设施。3.智能喷灌系统必须接入伊敏露天矿综合业务管控平台,数据传输模式为伊敏露天矿5G专网预留端口。4.北排土场底部东南侧地表约24.8公顷区域,安装地埋伸缩式喷头;其他区域安装地表支杆喷头。5.北排土场底部东南侧地表约24.8公顷区域1800米DN200螺旋焊管的主供水管路的焊接安装工作。6.所有支管路与螺旋焊管主管路的对接工作,并提供所需材料。7.其他辅助材料及安装工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8.投标人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办公场所、住宿、通勤、就餐、用水、用电及劳动保护用品,并全面负责人员安全。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
工期: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200万以上智能喷灌或灌溉系统相关项目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此工程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