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2012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台数控径轴双向辗环机(10米(50吨)/D53K-10000/1000-1000/800),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为了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四局(福清)装备工程 (以下简称“福清公司”)设备及技术优势,拟规划法兰生产线。现阶段为满足法兰厂建项目的生产需求和风电产品的多样性,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数控径轴双向辗环机(10米(50吨)/D53K-10000/1000-1000/800)1台。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交货、安装、调试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工作。投标人应确保交货及时,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辗环机1台,具体规格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台) |
1 | 数控径轴双向辗环机 | 10m(50t)/ D53KS-10000/1000-1000/800 | 1 |
4.交货时间:可以分批到货,整机2023年3月1日前。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卖方开具合同总价全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款:卖方整机设备制作完成,提交出厂验收报告、相关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书、双方人员在卖方现场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作为发货款。验收款:所有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35%安装验收款。质量保证金: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满后支付质量保证金。付款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是制造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投标人2017年至今具有制造法兰成品直径8米(坯料20吨)及以上且性能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者类似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关键页),其中至少包含具有1台及以上设备正常运行1年或多年的业绩证明资料(附设备投用证明及运行生产情况资料)。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9年-202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