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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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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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双汇二期供热管道安全提升优化改造项目蒸汽管道 |
漯河电厂围墙至樟江西路北侧的管道采购,包含架空管道(无缝钢管Φ53010\#20钢)4000米,直埋预制管(芯管Φ53010\#20钢,外套管Φ102010\Q235B)400米。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双汇二期供热管道安全提升优化改造项目蒸汽管道】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1项同类型工程钢管及直埋蒸汽管道的销售或制造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7.其他要求: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15 09:00到2022-09-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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