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苏州市吴淞江科技产业园
一、招标条件
本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全厂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白洋湖以东,白洋湖路以西地块,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7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全厂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依据本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全厂区域内的绿化施工图设计和最终的效果图设计、绿化工程材料的供应、工程施工及养护,并配合相关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规模大于等于3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或建设方的证明文件等,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业绩规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完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及以上。
(2)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或建设方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任项目经理,且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合同谈判等事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0日17时
获取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30日17时(请投标人在此段时间内扫码购买标书,逾期购买将不受理)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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