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甘河工业园区西区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分公司锅炉房区
(2)规模:本工程采取总承包工程(EPC)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本工程全套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承担锅炉末端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工程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含场地平整、场地、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工程(含原有设备及管道桥架等的拆除和改造)、整体调试、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中复神鹰锅炉房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项目EPC
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120.0天
招标范围:建设脱硫脱硝废水零排放系统,采用双相流旁路烟气蒸发工艺,处理能力按2m3/h设计,采用单塔工艺,烟气管道系统3套(正常运行2套),单套烟气系统管道管径按满负荷下最大能满足处理1t/h废水设计,即能适应任何台数的机组运行状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并且[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6年具有至少2项类似高温烟气旁路蒸发系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获取方式:2022年09月16日 0:00 时至 2022年09月20日 24:00 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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