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招标人)就业主2022年第二批邮件处理场地工艺设备采购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3.2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执行采购,每包中标1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标包一:工艺设备一包,包含晋城、长治、临汾市分,侯马、襄汾、太原河西直投、娄烦县(市)分邮件处理场地工艺设备,主要包括环形简易小件分拣机及配套胶带输送等设备。
标包二:工艺设备二包,包含汾阳、文水、孝义、岚县、祁县、繁峙、五台、定襄县(市)分邮件处理场地工艺设备,主要包括直线式简易小件分拣机及配套胶带输送等设备。
3.3 工期:标包一:45个日历天;标包二:45个日历天。
3.4 招标控制价:标包一:447.2万元;标包二:648.5万元。
4、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2 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近3年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案例不少于1个(同类型项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类似的小件分拣机+胶带输送设备供货安装工程,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
4.3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6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