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10#煤层增层设计及自燃倾向性鉴定招标人为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临汾市西南约57km,乡宁县南部柏坡、坪头一带,行政区划属尉庄乡及昌宁镇管辖。
2009年10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5号文批复原山西高远裕丰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乡宁木凹沟煤业有限公司2个矿井重组整合而成。规模为0.90Mt/a,后经生产能力核定到1.2Mt/a 。
目前,井田南部2上、2下#煤层一采区已封闭、二采区还剩余2个采煤工作面,井下采掘生产正逐步向井田北部三、四采区进行转移,受断层、采空区等因素影响,井田北部可采范围主要集中在三采区,四采区地质条件较差,可采范围较小,为保证矿井合理接续,现阶段有必要启动矿井10#煤层生产的前期建设工作。
2.1.2招标范围
(1)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10#煤层增层设计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2)中标后的编制工作及文件必须按《煤炭工业矿井编制规范》及国家和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执行;地质资料以矿方提供的最终资料为准
2.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3工作周期:由招标人同中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2.4建设地点: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煤炭行业编制(矿井)甲级资质;
3.3投标人5年内(2017年至今)应具有120万吨级及以上矿井相关编制经验(提供合同盖章页及验收证明);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提供截图)
3.5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19-2021)或(2018-202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 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 2022年09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29日16:00。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2年09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3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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