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杭州市 航站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ZPOST-FW-2022035,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概况:本项目采购为完善业务部门正常的生产需要,满足业务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采购内容包括航空邮件处理中心航站承担浙江全省通过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进出口的国际和国内航空运输邮件总包处理作业,以及杭州-新西伯利亚包机发运的俄罗斯路向邮件总包处理作业,场地面积约600平方米。
根据邮区中心局提交的采购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杭州市 航站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预估全年总采购金额275万元。
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袋)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价(万元) |
|
合同包一 |
1-1 |
航站邮件处理 |
1,双邮航进出港扫描分堆装车, 2.货站早中晚民航进出港航班卸车分堆扫描,下午邮航填仓卸车扫描。 3.国航早航班卸车,早中晚进港航班提货扫描装车, 4.厦航早中晚出港航班卸车扫描分堆,进港提货扫描装车。 5.国际进出港全天卸车,道口进仓扫描点数复合袋牌,退包扫描装车。 6.如有新增提货点也包含在此结算范围内。 |
月日均业务量<11000袋 |
报价: ≤0.4968元/袋 |
袋 |
25% |
1年 |
500 |
275 |
月日均业务量: 11000(含)-13000袋 |
报价: ≤0.4904元/袋 |
袋 |
50% |
|||||||
月日均业务量:13000(含)-15000袋 |
报价: ≤0.4744元/袋 |
袋 |
15% |
|||||||
月日均业务量≥15000袋 |
报价: ≤0.4723元/袋 |
10% |
注: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并且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设最高单价限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不足部分补零,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同时要求对各档环节分项一并报价,不允许有选择报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在合同费用结算标准中体现)
(三)服务时间:1年,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
(四)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五)服务
(六)场地作业时间:全天24小时。
(七)具体采购需求涉及处理量:
业务品种 |
日均处理量(吨) |
最高峰值(吨) |
最低量(吨) |
国航环节 |
4 |
6 |
1 |
厦航环节 |
5 |
6 |
1 |
货站9、10道口 |
18 |
30 |
1 |
邮航出口 |
15 |
22 |
15 |
货站600平米双邮航进口 |
10 |
20 |
15 |
货站B区国际 |
45 |
80 |
20 |
(八)服务规范见合同附件一:业务操作规范和现场管理违约细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快递业务内部处理服务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没有采购金额的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2.2.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对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2.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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