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坝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专题设计 ( 二次) 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鱼通镇野坝村
2.2项目规模:项目地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境内,四川甘孜水 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康定市鱼通镇野坝村。长河坝水电站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三库22级” 的第10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600MW。长河坝水电站距上游的丹巴县约85km ,距下游的泸 定县为50km ,距成都约360km ,库坝区有省道S211公路相通,并在瓦斯河口与国道318线相接, 对外交通便利。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暂定开工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5 日,服务期限为完成长河坝水电 站环水保专题设计报告 ,服务期 2 个月。
2.4 交通:省道、国道、高速公路等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交通需求,对外交通便利。
2.5 招标范围: 依据《四川省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水保函〔2007〕83 号)、《四川省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川水函〔2020〕1178 号)、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 NB/T 35119-2018 )等文件及技术规 范的相关要求,开展长河坝水电站环水保专题报告编制,主要包括以下专题内容: 磨子沟弃 渣场稳定评估工作(含专题论证)和响水沟场地相关稳定性评估专题报告编制、表土资源剥离与保护规划报告和表土综合利用设计报告编制、鱼类增殖放流站提升改造及适应性管理研 究报告编制、岷江柏移栽及繁育效果评估研究报告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合规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 星)及以上。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内的水电站项目阶段或竣工验收水保和环保业绩 1 个或以上,并提供合同的证明文件及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意见。 (环保和水保的业绩都要有,不限定 于一个合同)
3.4 投标人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环保或水保或水利水电)。 3.5 投标人近 3 年( 2019 年—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净资产大于 0 ,应提供 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