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控安全防护加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办电厂
2.2 建设规模:临汾热电生产控制大区 Ⅰ 区, Ⅱ区进行整体安全防护, 防护建设范围包括:机组 DCS (#1、#2 机组) ,辅控系统、NCS 系统和 SIS 系统。
2.4 数量:详见供货要求
2.5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2.6 交货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办电厂
2.7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 60 日内完成
2.8 质量要求:本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国能安全〔2015〕36 号)、《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 防护指南》、《GB/T22239-2019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文件提出的要求 。
2.9 项目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控安全防护加固项目,项目主要包含工业防火墙、工业入侵检测系统、工控主机卫士+安全 U 盘, 安全运维管理平台、统一安全管理平台、工控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及平台组件系统, 全流量日志分析系统,流量日志审计,数据探针,网管交换机,8 口百兆交换机, 工业管理交换机和网络机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 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 财务要求:无。
3.1.1.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 工控安全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 (包括首页、签字页、主要内容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 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 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至2022 年 10 月 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