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西来峰分公司36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工程初设设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36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本项目建设一期160万吨/年和二期20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为6.78米的单热式捣固焦炉,配套建设煤处理设施、焦处理设施、干熄焦设施、煤气净化装置和公用辅助设施等。
2.1.2招标范围:炭化室高度为6.78米的单热式捣固焦炉,配套建设煤处理设施、焦处理设施、干熄焦设施、煤气净化装置和公用辅助设施等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政府报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2.1.3服务周期:一期初步工作启动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并发布第一版;60天内完成用于报批、报审的初步设计及其专篇,并负责报批、报审。二期初步设计以接到甲方通知后开始实施,工作启动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并发布第一版;60天内完成用于报批、报审的初步设计及其专篇,并负责报批、报审。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具有以下资质类型、等级之一:①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冶金行业甲级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3项规模不小于10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不低于6.78米的捣固焦炉焦化装置设计业绩证明(其中至少包含2项已投运的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及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必须注明投运日期)。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必须满足上述3.1项资格要求,且必须以具备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