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的诉讼(包括仲裁)未决诉讼的总额不能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30%。 4、投标人须提交自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要求近三年平均年营业额5000万元及以上(数据清楚可见,加盖投标人公司章)。 5、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业绩时间)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验收的数据应用或数据治理相关项目服务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和完工(或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 6、项目完工后提供至少3个月的质保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