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0-22016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金塔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60MW/120MWh储能系统,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金塔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300MW的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安装容量为333.278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300MW,容配比约为1.111。光伏电站共分为96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规划建设光伏集电线路16回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储能馈线回路2回并配套建设60MW/120MWh的储能。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554995MWh,25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665h。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主变规划容量2×150MVA,规划建设2回110kV送出线接入对端站110kV侧,接入联建330kV升压站。本项目采购容量为60MW/120MWh的储能系统1套。(最终结算数量已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公开招标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 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技术服务及培训期间卖方人员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整套设备具体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1 | 储能部分 | 含2.5MWh 储能电池单元 10MW/20MWh、35kV 储能箱变含 35kV 双绕组干式式 变压器,SC(B)-2500/35,高压侧配 置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35kV 电缆 ZRC-YJY23-26/35-3×95、ZRC-YJY23-26/35-3×185、35kV 户内型冷缩电缆终端配套 ZRC- YJY23-26/35-3×95~185 电缆 电缆保护管 DN100 热镀锌钢管、储能电池系统、"储能电池集装箱 40 尺集装箱(12.192m(长)x2.438m(宽)x2.896m(高))、2.5MWh 储能电池单元磷酸铁锂就地控制柜含就地控制保护装置、电池、管理系统(BMS)等"、直流汇流柜、"辅助系统含集装箱火灾报警、视频监、控、消防、照明、温控、配电系统等"、PCS 及升压变系统、"PCS 及升压变集装箱 20 尺集装箱、(6.058m(长)x2.438m(宽)x2.896m(高))、PCS 储能变流器 630kW、PCS 就地控制系统柜、组网交换机、规约转换装置、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UPS 逆变电源(2kVA)含蓄电池组、光缆小终端盒、尾纤、辅助材料、直流电缆 ZCN-YJY63-1kV-1X240、铠装光缆 24 芯、超五类以太网线、能量管理系统、储能控制系统屏共含储能 EMS 服务器 2台,协调控制装置 1 台,24 光口光纤环 网交换机 1 台,组网交换机 1 台,48 芯光纤配线架 1 个、储能监控系统主机 | 套 | 1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光伏产业园区甲方指定地点 |
4、交货时间:60MW/120MWh储能系统计划2022年11月20日开始供货,计划2022年11月30日供完。(实际排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最晚交货日期以此顺延,交货工期顺延天数=实际排产通知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5、交货
6、质量要求:
设备主要性能满足《中国电建金塔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60MW/120MWh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
7、付款方式:
7.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付款比例: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10%;投料款20%,到货款40%,设备到现场经安装调试并网后支付验收款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本产品在通过90天考核试运行合格后,买方签发初步验收证书,质保期从即日起计24个月,卖方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退还 10%的质量保证金。每次付款前需提供相应金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
8、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9、本次招标为平台全流程,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投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同招标物同类型设备生产及配套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出具与本次招标同类型规格已完工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3个。
2、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投标人累计系统集成容量应不低于75MW/150MWh(已完工的累计达到75MW/150MWh),或10MW/20MWh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系统集成项目不少于5个,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关键页,提供设备投用证明)。
5、投标人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及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报表。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近五年(2017年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无严重违约记录,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目前和近两年涉及诉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