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汝河路邮政所改造采购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郑州市中原区 汝河路邮政所原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9号付1号,房屋为租赁,面积为184.14平方米,到期后不再进行续租。现拟搬迁至郑州市汝河西路132号院李江沟御景园商2106号,纯一层,面积为277平方米,需对新场地进行内部整体装修改造。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装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5.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需提供近 3 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被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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