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粤东清洁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25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粤东清洁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勒门海上风电场建设,远期定位为华能粤东清洁能源远程集控中心。用地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沈海高速城市绿化隔离带中,西侧为沈海高速,东侧紧邻方特蓝水星游乐世界;北侧为 220KV变电站,地块南北走向,地下约20米处有汕汕高铁隧道南北向直穿地块。项目用地面积6160平方米,初拟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8500平方米。其中集控中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应急检修中心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培训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食堂配套建筑面积约550平方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停车场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实际实施前可能调整建筑面积、建筑层数。
2.3 标段划分: 华能粤东清洁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华能粤东清洁能源远程集控中心
2.5 服 务 期: 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2.6 招标范围:负责远程集控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涉铁专项设计、涉铁安全性评估报告、施工总承包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铁道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具有至少一项独立承担或联合体牵头的铁路相关设计业绩及建筑类设计业绩。
(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5)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