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 共和三期300MW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牧光储建设项目三期300MW光伏项目,直流侧约360MWp(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境内塔拉滩光伏光热发电园区内,园区海拔约3000m,场址区域场地开阔,地势平坦,表部多为荒漠化草地,地层结构简单,地基土分布均匀,地基稳定,是理想的光伏电站建站场。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 G214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适合大型地面电站的建设。
该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约300MWac,直流侧容量约360MWp,选用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300kW组串式逆变器,采用固定式支架,52块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成一个固定式光伏支架单元,每26块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成一个光伏组件串,光伏阵列采用30°倾角,方阵前后排间距10m,整个项目共分96个子方阵,单个子方阵配备3.3MVA变压器一台。本次招标为国能共和三期300MW项目施工总承包。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包),每个标段分界点为国能合乐330kV汇集站35kV低压侧静触头:
一标段:采用施工总承包,包含100MW光伏本体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地埋)、35kV开关站及架空线路工程,本标段所有分项工程均包括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本标段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范围:本标段工程除甲供外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施工范围:本标段工程的开工许可、施工备案;本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五通一平、阵列区土建工程、桩基础、箱变基础、35kV集电线路工程(地埋部分)、35kV开关站建设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等的施工;
(3)安装范围:本标段所有设备安装,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35kV开关站等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接卸、到货验收、存储及保管;
(4)辅助范围:本标段临时设施(含发包人和监理人设施)、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保证金缴纳、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含垃圾清理外运)、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等;
(5)验收范围: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6)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标段:采用施工总承包,包含100MW光伏本体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地埋)、35kV开关站及架空线路工程,本标段所有分项工程均包括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本标段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范围:本标段工程除甲供外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施工范围:本标段工程的开工许可、施工备案;本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五通一平、阵列区土建工程、桩基础、箱变基础、35kV集电线路工程(地埋部分)、35kV开关站建设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等的施工;
(3)安装范围:本标段所有设备安装,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35kV开关站等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接卸、到货验收、存储及保管;
(4)辅助范围:本标段临时设施(含发包人和监理人设施)、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保证金缴纳、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含垃圾清理外运)、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等;
(5)验收范围: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6)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标段:采用施工总承包,包含100MW光伏本体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地埋)、35kV开关站及架空线路工程,本标段所有分项工程均包括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本标段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范围:本标段工程除甲供外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施工范围:本标段工程的开工许可、施工备案;本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五通一平、阵列区土建工程、桩基础、箱变基础、35kV集电线路工程(地埋部分)、35kV开关站建设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等的施工;
(3)安装范围:本标段所有设备安装,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35kV开关站等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接卸、到货验收、存储及保管;
(4)辅助范围:本标段临时设施(含发包人和监理人设施)、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保证金缴纳、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含垃圾清理外运)、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等;
(5)验收范围: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6)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0个日历日,本阶段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2年10月10日,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3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冬歇期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境内塔拉滩光伏光热发电园区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体容量50MWp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并网证明)等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用户证明须至少包含:项目名称、承包单位、完工时间、甲方盖章等;并网证明由电网或质量监督中心出具。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单体容量50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5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30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第2标段(包)1000.0元,第3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