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位于长春市北部长江路开发区内,隶属长春市宽城区,交通方便。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9年。机组装机容量为2*350MW供热机组,锅炉选用1110t/h超临界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煤粉锅炉。设计燃煤来自内蒙古白音华煤田,通过铁路运至厂内。煤粉制备采用中速磨冷一次风直吹式制粉系统。汽轮机为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采用氢冷方式。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招标范围为采购石灰石70000吨。供货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石灰石粉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且累计供货量不少于300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09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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