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 辽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朝阳朱碌科200MW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辽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辽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辽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朝阳朱碌科200MW风电场项目位于朝阳市所辖的朱碌科镇、榆树林子镇内。风电场场区处于东经 119°50"~119°59"、北纬41°31"~41°39"范围内,整个风电场面积约118km2,地势呈丘陵地貌,场内一般海拔高度在400~950m之间。本工程拟建 40 台单机容量为 5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00MW,本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 584240MWh。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安装 1 台220MVA 主变压器,拟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现有的系统 220kV 变电站 220kV 侧,配套建设储能规模 10%,其中电化学储能20MW/40MWh,场区内35kV 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本工程共8 回线路,集电线路进入220kV 开关站35kV 开关柜。线路亘长度为71.3km,全部采用自立式铁塔。本项目新建道路73公里,利用原有道路12公里。
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国能辽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朝阳朱碌科200MW风电场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和信息、合同管理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的监理,因改造引起的现场设备拆除、施工场地下方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的监理工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参加工程策划、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项目“五通一平”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工程达标投产工作、质保期服务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
服务期:本项目计划2022年10月30日开工;2023年11月11日前完升压站反送电;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2024年6月30日具备各项专项验收条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电力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担任50MW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