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项目(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及输煤管带机EPC总承包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陆域形成、试桩、地基处理、采购、土建、设备监造(堆取料机和卸船机)、安装 及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口岸对外开放设施施工等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码头水工建筑物 、港池及回旋水域疏浚、陆域道路及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输煤管带机、供电及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 生产控制系统、暖通动力、临时增加的零星项目等部分。
2.2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项目(二次)
2.5.1 招标范围: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及输煤管带机EPC总承包工程的勘察、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陆域形成、试桩、地基处理、采购、土建、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 算、口岸对外开放设施施工等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码头水工建筑物、港池及回旋水域疏浚、陆域道 路及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输煤管带机、供电及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生产控制系统、暖通动力、临时 增加的零星项目等部分。监理工作应按照“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 理)、“一协调”(协调招标人和设备、材料、施工单位的关系)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和“ 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 本工程监理人为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区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全过程监理的总 负责单位,组织、制订现场有关基建管理制度、规定和工程建设监理大纲、规划、细则等,并负责工程协调工 作(详见第四章第三节附录A监理目标、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540天,工期说明:自施工准备至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码头 工程及输煤管带机竣工验收完成(包括协助委托人参与达标创优、质量评价工作,提交了完整归档资料,验收 合格;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1号泊位工程项目工期预计18个月。计 划自2022年11月07日至2024年5月6日(暂定,实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项目(二次)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以及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 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5万吨级 及以上码头建设监理合同业绩(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 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港口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码头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1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建设总监 或副总监经验业绩。 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 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港口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且具有1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建设监理经验;另外1人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5)投标人其他要求:/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7 16:00:00时至2022-10-09 16:00:00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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