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酒泉发电公司生产辅助系统运行维护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25 )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酒泉发电公司生产辅助系统运行维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工业园区宜人东路6号
项目
范围及内容:酒泉发电公司2×330MW机组锅炉石子煤清运、清渣及启动炉、中水泵站运行;全厂脚手架搭拆、保温的拆装及日常维护;机组C、D级检修脚手架搭拆、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及保温的拆装、炉膛内浇注料拆除及恢复等工作,以及
工期:1)锅炉石子煤清运、清渣及启动炉、中水泵站运行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2)脚手架搭拆及保温拆装为2023年01月1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2个火电机组脚手架搭拆合同业绩。
3.2.3 其他要求:至少提供6名现场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操作类别:“建筑架子工”,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