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自卸卡车
及工程机械维修保养车间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3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自卸卡车及工程机械维修保养车间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伊敏露天矿实际需求,进行自卸卡车及工程机械维修保养车间的设计。维修保养车间计划设置对开门库位24个、单侧12个,两侧为办公区,设置办公室,会议室,班组,库房,油脂间,地面车库等。
主要工作内容有:厂区总平面图,厂区地质勘察,自卸卡车及工程机械维修保养车间、机修废水处理间、卡车清洗间、办公区等建(构)筑物,采暖通风、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的设计。设计要求通过经济、技术比较,价值分析,积极采用国内外成熟的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秉持高标准、现代化、智能化、科技性设计理念,卡保间整体设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
工期:自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45日内完成维修保养车间初步设计,项目服务期至维修保养车间竣工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来至少1项跨度超过30米厂房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