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2017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沈阳市法库县150MW风电项目、康平县200MW风电项目、新民市150MW风电项目所需的风机塔筒。本项目采购设备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法库县15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东北角,涉及柏家沟镇、和平乡等乡镇。场址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23.59°、北纬42.58°,海拔高程30m~160m。本项目场址区规划总面积224.73km2,属于平原地貌,地类以耕地为主,村庄密集。场区西侧有S2省道,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康平县20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场址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23°39′62″、北纬42°51′,海拔高程30m~160m。本项目场址区规划总面积480.99km²,属于平原地貌,地类以耕地为主,村庄密集。场区与康平县城相距10km,G25国道自西南向东北贯穿场区,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新民市15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新民市东北部的东蛇山子镇、公主屯镇和陶家屯镇等乡镇境内。风电场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42°8.2’~42°16.9’,东经 123°0.9’~ 123°10.9’之间,总面积约 120k㎡ ,海拔高度在 30m~60m 之间。场区地貌类型属平原,整个场区起伏不大。场区内有国道 G101、省道 S106、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G91)通过,另有多条县乡道和村村通公路,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招标范围:成套塔筒设备。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重t | 总重t | 项目 | 备注 |
包件一 | 法库县150MW风电项目 | 24 | 345.397 | 8289.528 | 沈阳市法库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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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康平县200MW风电项目 | 32 | 317.534 | 10161.088 | 沈阳市康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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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三 | 新民市150MW风电项目 | 30 | 269.334 | 8080.02 | 沈阳市新民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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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塔筒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开箱验收检查、指导安装及调试运行、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工作。
3、交货时间:
塔筒: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首批(五套)交货。详见设备交货进度表。
4、交货地点:各风电项目所在地机位点车板交货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应具有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同类设备(成套钢塔),或100台套及以上同类设备(成套钢塔)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等)。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的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以判决生效时间开始)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案由类别:单位行贿、行贿和对单位行贿三种案由)。(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若有上述行贿犯罪纪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及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