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容器框架招标【镇海基地二期项目炼油区域】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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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容器框架招标【镇海基地二期项目炼油区域】(WZ20221021A/B/C-2107-13802-B3)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分容器包双脱装置包;催化容器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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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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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化压力容器 | 1.00 | 批 | 包-B3-气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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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制造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201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0 日内,8台及以上的容器筒体材质为Q345R,设备直径≮DN4500mm的容器制造业绩,8台及以上的容器筒体材质为不锈钢复合板(材质不低于304不锈钢),设备直径≮1800mm的容器制造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包含合同复印件、容器产品数据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7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A2 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8 投标方承诺提交的最终版资料应满足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 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0 投标书中需提供技术偏离表,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若无偏离则在技术偏离表中填“无偏离”。投标人必须承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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