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37-1-1/06、L37-1-2/06地块二期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YRDCQ220906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37-1-1/06、L37-1-2/06地块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2-500356-04-05-123670)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37-1-2/06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56亩,总建筑面积7738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870.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516.18平方米,住宅总户数544户,建筑面积55027.9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24.02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3.36平方米,地下车库车位608个,建筑面积21516.18平方米(最终面积由相关单位核定为准)。
2.3 项目建设工期:总工期 6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60日历天;(含文件报审时间)
合同签订后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报建文本);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4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 BIM 模型设计(如有)、人防设计、海绵城市、景观设计、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平基、土石方支挡、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设施、公区精装修工程、售楼部精装修、室内精装修、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智能化、绿化工程、室外环境、高压配电、燃气、供水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如有):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涉及地块为L37-1-2/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3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一级建造师 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3.2 其他要求:本项目发布的所有资料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均可前往查看并下载。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要求。
3.4 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线下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4.4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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