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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2年自办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2年自办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YZ-202204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2年自办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YZ-202204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投标人报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含相关税费)。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招标内容、期限及服务详细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标的

  招标内容及要求

  预估采购金额(含税)

  采购期限

  入围数量

  1

  副食品(①主食、②调味品、干货;水果、饮品、③冻品)采购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50万元/年

  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名中标人

  注:以上预估采购金额(含税)仅供投标单位参考,不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招标金额的任何承诺,投标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为准。

  1.2★质量标准要求:达到餐饮行业规范标准。。

  1.3★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名,第一名中标人份额60%,第二名中标人份额40%。

  1.6项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且提供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则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对象为“法定代表人”的内容皆可变更为投标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即由投标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出具即可)。(其他组织同样遵循此条款描述。)】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投标的,认可总公司资质证书及财务实力(如有其他要求自行补充),其他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料不得通用。

  2.1.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指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基本

  注:本投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财务审计报告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投标的,认可总公司资质证书及财务实力(如有其他要求自行补充),其他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料不得通用。

  2.1.3    投标人需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配送的食品配送到指定地点。配送的食品必须有相应的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存放、密封输送,冻品必须实行冷链配送,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确保配送的食品原材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的食材,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1.4    投标人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须覆盖至开标当日,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产权人或租赁人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办事机构名称),尚未设置的需承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0日内在厦门市成立本地化服务机构。并向招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2.1.5    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年采购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业绩内容应包含①主食、②调味品、干货;水果、饮品、③冻品中的至少1项)或年采购合同含税金额≥150万元(业绩内容应包含①主食、②调味品、干货;水果、饮品、③冻品中的至少1项)的已履约完毕或正在履约的食材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及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结算单据或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业绩,框架合同以结算单据或订单的签署日期及金额为准。业绩原件备查。

  2.1.6    投标人须获得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1.7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8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2.1.9    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截图)

  2.1.10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2.1.1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1.12    近三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1.13    近三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1.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人资格的;

  (7)    最近三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8)    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    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1)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纸质招标

  4.4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业主2022年自办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MYZ-2022045

 

  单位信息

 

  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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