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13005-220070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 烟台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山东电力管道工程 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的下属单位,国有大型企业。本工程位于蓬莱区大皂许家村,北临北关东路,南临新港路。
本期项目包含第一部分面积合计:18122.99 平方米(实木拼板车间 18096.11 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7米,基础采用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轻钢门式钢架结构;南门卫 26.88 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6米,基础为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室外安装工程。
第二部分面积合计13656.42 平方米(打包车间 2832.41 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8.95米,基础采用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轻钢门式钢架结构;干燥车间 10824.01 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7米,基础采用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轻钢门式钢架结构。
2、竞标范围: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C20、C30 | 20271 m³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4、交货时间:按照合同签订日期执行。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竞标文件技术规范。
7、结算方式:月结,具体依照合同执行。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有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包括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产品需出具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包括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竞标响应人(代理商提供本单位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料)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须清晰且能显示供货总金额及签订单位名称)。
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公里,运输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4、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竞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