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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数字化转型-融合创新(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数字化转型-融合创新(三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数字化转型-融合创新(三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10 21930 更好地支撑税企直连、@深税、电子税务局的功能优化,降低纳税人偷税漏税等风险,支持纳税人网上套餐式服务,方便本地特色软件建设。为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感,减少纳税人上门办理业务次数,减少纸质资料提供,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同时为了减少税务人员工作量,降低时间成本,减少错误率,提升信息化建设程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要求为一年,即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中标方应完成平台所有的技术开发和测试,实现本项目全部业务需求、平台功能需求及非功能性需求,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930日至20221012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