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 1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56)
项目所在地区: 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青海发电 1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预招标。
特别提示:
本项目经上级公司投委会通过,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豫二期华能3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南部,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70km,海拔高程约2850m~2880m之间。项目建设规模30万千瓦。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为荒草地或半退化草地。场址临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海南300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50万千瓦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南部,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10km,平均海拔高度2860m~2870m。场址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为荒草地或半退化草地。场址临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场址东侧距龙羊峡水库约4.7km。
青豫直流二期四标段海西基地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工程位于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南部,格尔木市以西直线距离约140km处,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主要为荒漠沙地。项目建设规模10万千瓦。场址区地貌为戈壁滩,地形平坦。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41°~99.91°、北纬36.44°~36.71°之间。风电场范围呈东南——西北走向,东北向地形较复杂,西南向地形较平坦,海拔高度在3166m~3912m之间。场址附近有G6高速、G109国道经过,与对外运输线路相通,交通条件便利。
华能海南州清洁供暖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南部,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海拔高程约2850m~2990m之间。项目建设规模18万千瓦。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为荒草地或半退化草地。场址临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场址东侧距龙羊峡水库约8km。
2.2服务
2.3采购内容:华能青海发电 1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塔拉滩3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青豫直流二期四标段海西基地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项目、海南300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50万千瓦建设项目、华能海南州清洁供暖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算、编制管理概算及建议、编制招标及询价概算或限价、编制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工作、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招投标及询价工作、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工作等。
2.4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2.5本项目需配置人员数量:共5个项目,每个项目安装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2.6招标范围:华能青海发电 1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塔拉滩3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华能青豫直流二期四标段海西基地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项目、海南300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50万千瓦建设项目、华能海南州清洁供暖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算、编制管理概算及建议、编制招标及询价概算或限价、编制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工作、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招投标及询价工作、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工作等。
2.7规模:138万千瓦
2.8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项1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已完工程结算定案单。
3.2.2 项目经理要求:
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有1项同类型新能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