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电站部件复形强化样件制备及工程应用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011-01)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电站部件复形强化样件制备及工程应用工程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火电厂脱硫系统关键部件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火电厂中小口径管道内壁强化关键技术、“W”火焰锅炉高温结焦治理关键技术、核电站循环水泵叶轮表面强化技术、气化炉结焦治理技术等复形强化样件制备及工程应用。
2.2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暂定工期为12个月,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附证书影印件。
3.2.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工业管道内壁铸造耐磨合金或金属部件贴布烧结冶金涂层或电站管件内壁超音速火焰喷涂金属陶瓷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附证书影印件;2)需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