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HDJ-FY-[2022]第91号(总348号)
发包
备注:1、设备数量为暂定量,发包人根据施工强度可以调整。
2、具体使用时间,根据工程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3、时间:31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2.2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能够提供上表中的各种型号的机械设备(备注:所提供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必须齐全)。
(2)投标人设置1名现场负责人,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和司机的现场管理工作。现场设置兼职安全负责人,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和司机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投标人在设备租赁期间,配备具备操作机械能力的人员,人员要持证上岗。
(4)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年限均不超过八年。
(5)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人员按发包人的要求,按时上下班,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加油,确保每天的工作效率。
(6)机械租赁费按日租报价。在租赁过程中,发包人根据施工强度情况对设备数量随时进行调整(发包人提前两天通知投标人)。
(7)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机械运行正常。维护保养时间每月不超过一天,如车辆发生故障,投标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同类机械,不能耽误施工,修理设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一天,否则,按天核减。
(8)租赁费包含:油料费、维护保养费、修理费、进出场费、过路费、车辆保险、司机薪酬(含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劳保用品、管理费、防疫费、利润、税金等。
(9)投标人现场设备管理人员、司机的饮食、生活等费用自理。
(10)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机械的安全性、完好性负责,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1)投标人提供的机械或司机影响工程的安全、进度和质量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进行更换。由此造成的机械设备停用,发包人将核减费用。
1.2.3租赁时间及使用地点
(1)机械的计划租赁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租赁时限详见上表。具体进场时间、进场台数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2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照要求将机械及司机派往施工现场。
(2)使用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设备租赁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项施工设备租赁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