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EPC框架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西省各项目地址不同
2.2.项目规模:各项目规模不同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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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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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 户用光伏项目 |
本项目为江西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项目。具体内容如下:除项目监理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一揽子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四 户用光伏项目】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三)资质等级要求:
(1)施工总承包资质: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 源发电)专业乙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五)业绩要求:
(1)若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单体1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2)若联合体投标的,近5年(2017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累计完成至少1个单体1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累计完成至少1个单体1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建设容量内容,联合体 EPC 业绩需提供明确牵头人及分工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六) 财务要求:
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因疫情等原因未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8、2019、202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09 11:44到2022-10-14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