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 年 10 月同舟科技有限公 司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石景山同舟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清苑项目部、张家口分公 司张热项目部。
2.2 建设规模: 同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是全资子公司, 是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旗下从事火电固废综合利用的专业公司,目前设置有 18 个分、子公司和 1 个研 发中心, 拥有固废综合利用核心技术和系列产品。目前, 同舟科技公司是全国规模最大, 也是 我国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专业从事火电厂固废集中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的大型环保科技公 司, 承载着集团公司“构建环境治理体系, 助力双碳目标完成”的重任, 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旗 下 12 个省、市、自治区共计 28 家火力发电企业的固废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公司成立 12 年来,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践行央企社会责任,聚焦行业前 沿,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运营,打造“一流固废综合利用环保科技公司”。
目前在同舟科技有限公司下属 28 家火电企业中,除吕四港建有简单的固废物资无人 值守系统外, 其他电厂都没有实现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全流程信息化, 依然采用传统的人工管 理方式, 存在自动化程度低, 数据时效性较差、统计时间长、监控难度大等问题, 不能及时准 确地反映生产固废物的出库、销售等情况, 同时国家对环保的管控要求越来越严格, 需要对固 废的生产、销售、流向进行管控。
为满足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信息化项目, 切实提高 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全过程管控能力, 规范固废物资的生产销售和流程, 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改变粗放式管理, 实行精细化管理, 规避经营风险。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固废处置 及综合利用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能够对所属各分公司固废物资经营数据集中管理、数据共享, 做到全流程数字化管控, 进而实现整个大唐同舟科技公司固废生产、销售、结算全流程的数字化 管控。
2.4 计划工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历时 6 个月,质保期一年。
2.5 招标范围: 结合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充分利用成熟的计 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技术、工业控制技术、无线射频技术、大数据技术, 并引入系统的先进 理念,从粉煤灰生产、销售、存储管理的日常工作出发,按照系统的实用性和先进性的原则, 建设涵盖大唐同舟公司和各分公司的固废全业务管控平台, 实现固废物资装车、计量、销售的 在线管理、自动化化控制, 到达数据不落地、流程全覆盖、管理无死角的目标, 实现包括生产、 入厂、排队、称重、装车、结算、放灰设备控制、客户关系管理等业务功能。规范固废物资生 产销售管理操作流程,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的提供固废生产销售数据, 为企业减员降本、提质增效提供重要的支撑。
本项目的实施范围包括:
1、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信息化平台建设;
2、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APP 移动应用平台建设;
3、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大屏及系统建设;
4、同舟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清苑项目部、张家口分公司张热项目部固废处置平 台建设;
5、网络、设备设施建设以及张热汽车衡改造。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过至少2 项固体废物处置或燃料管控平台或燃料系统智 能化或燃料三大项目等信息化建设相关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且需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 字页复印件);且拥有 CMMI3 证书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而被终止合同, 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 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或质量或商务等纠纷。没有在公 司的不良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联系人:柴 源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刘工 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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