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津市市罗家台羊角汊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
2.2 规 模: 项目1: 津市市罗家台羊角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毛里湖镇,为水面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110兆瓦; 项目2: 新泉镇凤南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泉镇,为水面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100兆瓦; 项目3: 岳阳县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为地面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100兆瓦。
2.3 标段划分: 津市市罗家台羊角汊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
2.4 服务地点: 湖南省 岳阳市、常德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
2.6 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上述三个项目(包括升压站和外送线路)的区域环境概况、项目对区域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报告,保证招标人顺利取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以及自主验收文件。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 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无。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环境评价或环境验收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环境质量评价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17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