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70/17-QT-04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 鲁青供热 供热管网、换热站等委托维护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70/17-QT-04601 华电青岛鲁青供热 供热管网换热站等委托维护服务项目 1、根据国家、省、市及招标方的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供热运行维护服务工作。2、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巡视检查、运行操作及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管辖供热区域(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招标方可能新增的一(二)级管网、换热站、计量站及所属供热管网、热用户)的管网巡回检查及其阀门、阀门井室运行操作、维护,管网查漏;协助抢修、施工现场监护;换热站机组设备运行操作、维护及运行指标分析、整改;二次管网水力平衡调试、调节;热用户室内外采暖设施运行维护;贸易计量点巡检、表计抄录;电气设备、热工自动控制系统及热工仪表(包括分户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及设备台账管理;物资管理、台账管理、文件资料整理。3.用户投诉受理、入户服务、停热户排查;客服热线接听、业务受理、下派工单、回访、热线统计分析、协助用热稽查、热费收取等。按招标技术规范书推荐的人力需求数量和素质要求安排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青岛鲁青供热 供热管网换热站等委托维护服务项目】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行政部门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近3年(2019年 4 月至今)内具有供热企业运行服务或热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