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 北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华1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北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北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装机容量为150MW,预计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300MW。本项目为本工程的一期工程,黑龙江北安建华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建华林场所属范围内的丘陵地带,场址海拔在330到350米之间,属丘陵风场,计划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后以一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正在建设当中的500kV安北变电站(2022年10月投产),导线截面选择LGJ-400,线路长度约12公里。
2.1.2招标范围:采购3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40米、叶轮直径190米及以上,项目总装机容量150MW。采购所需的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包含塔筒(混凝土段及钢塔)、法兰及塔筒内附件(包含不限于混凝土段堆存安装所需的专用工器具、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附件及施工等);满足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规格、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包含不限于: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吊装工具、每批次提供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2.1.3交货期:基础连接件、主机、塔筒及内饰件等交货期 2023年4月至6月(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和控制、监视系统,包括从机组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1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