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煤矿2022年10月雪橇式智能移动箱式变电站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采购6台雪橇式智能移动箱式变电站,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内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1.1 |
雪橇式移动智能箱式变电站 |
10kV/315KVA |
台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
新疆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实钱滩路56号红沙泉煤矿 |
1.2 |
雪橇式移动智能箱式变电站 |
10kV/500KVA |
台 |
2 |
|||
1.3 |
雪橇式移动智能箱式变电站 |
10kV/630KVA |
台 |
1 |
|||
1.4 |
雪橇式移动智能箱式变电站 |
10kV/1000KVA |
台 |
2 |
2.2其他: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其他结算材料,经招标人挂账结算后,支付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出具质保证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电压≥10kV且额定容量≥315kVA的移动箱式变电站销售合同业绩2份(制造商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