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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13     浏览:0    
核心提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招标公告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招标公告 

 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阳江市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
 
2.2项目规模: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由(阳江高新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在广东省阳江市,利用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3个屋面建设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本光伏发电系统拟采用单晶硅 545Wp。本工程计划装机容量为28.33MWp,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0.4kV,接入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在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容量建设的前提下,以固含税定总价的方式完成EPC总承包的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防水)、屋顶换瓦施工(部分厂房,具体见技术规范)、厂房加固(部分厂房,具体见技术规范)、屋顶载荷报告(部分厂房,具体见技术规范)、企业协调、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项目施工过程中保障业主正常生产的安全措施、各项监检及验收、电网接入系统设计、审批、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含本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所需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办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内容,均已包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以及地勘资料等应该包含的相关工程内容、项目特征和各种主、辅助工作。工程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即便在工程项目清单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多次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2)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3)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楚、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屋顶加固处理、彩钢瓦施工(含所需的安全评价)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4)完成项目工程保险投保、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专项验收(如需,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档案、职业健康设施等的实施并保证验收通过,专项工作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均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7)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8)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个厂房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团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智慧基建管理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的实施按集团有关要求需委托西安热工院开展,价格按华能统一报价,并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其他费用中供投标方单独报价),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
 
(9)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协调工作,包括道路障碍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与建筑物业主方的协调,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费用;协助项目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
 
(10)负责项目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
 
(11)根据可研报告,需现场逐一踏勘完成项目,并确定最终开发容量及外观形式。
 
(12)最终施工量以施工图为准。
 
其余详见技术规范。
 
2.4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11月20日开工,2023年3月23日全容量并网投产,工期暂定总日历天数:123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             
 
2.6 本项目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招标人取得同意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决策意见,招投标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由于招标人或政策调整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中标而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特别提示:
 
(1)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本次招标10kV及380V接入(具体以电网公司接入意见为准),考虑彩钢瓦更换及屋顶加固费用,参考给定的工程量,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列出计划工程量及报价后折算每瓦综合单价。在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容量建设的前提下,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不予调整。上述报价需包含彩钢瓦更换及屋顶加固(部分厂房,具体见技术规范)等费用。建设容量原则上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容量,若安装容量高于或低于招标容量,以中标单位容量单价乘以实际安装容量结算(以实际安装区域是否包含换瓦、加固工作区分不同区域的容量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持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持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3.2.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独立完成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或不少于2个独立完成的10MW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工程EPC总承包(EPC总承包要包含光伏组件供货,不含光伏组件供货视同无效业绩)项目的国内完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等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2.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拟任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总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1个集中式光伏电站或1个10MW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工程EPC总承包(EPC总承包要包含光伏组件供货,不含光伏组件供货视同无效业绩)项目投运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其竣工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等扫描件,提供任职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2年10月19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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