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第5批皮卡设备采购(电力、露天分公司、宇辰公司)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申请单位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1 |
皮卡 |
露天工程服务分公司 |
11 |
台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平朔电力工程公司 |
6 |
||||
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 |
10 |
||||
2 |
驱动方式:四驱;发动机功率:≥170kW; 排量:≥1765mL带涡轮增压 |
注: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项,共27台
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3交货地点:中朔发展集团露天工程服务分公、平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平朔宇辰有限公司。
2.4付款方式: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经买卖双方现场初步验收合格,报价人开具合同金额100%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5质保期:按照国家最新汽车三包法规及汽车生产厂家官方质保期执行,整车质保期应为3年或10万公里,质保期日期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甲方出具设备验收单上的验收之日算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采购主要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同类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或同类产品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证明。同一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型号同一品牌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3资格要求3: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2年)内的销售业绩。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的合格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须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未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5:00 至2022年11月04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