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2022-2024年车辆维修保养供应商入围项目(标包2-4)(第三次招标)(招标编号:GPDI-ZB-2022-0309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国企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项目年预算为85万元,服务期限2年。
2.2维修内容:分区域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入围供应商,负责区域内行政车辆和生产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2.3分包方案
本项目按区域共分为3个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 |
区域 |
入围供应商数(家) |
年预算(万元) |
2 |
潮阳区 |
2 |
35 |
3 |
潮南区 |
2 |
25 |
4 |
澄海区 |
2 |
25 |
合计 |
85 |
2.4服务区域:
包号 |
区域 |
服务范围 |
2 |
潮阳区 |
潮阳区 |
3 |
潮南区 |
潮南区 |
4 |
澄海区 |
澄海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机动车维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服务。
3.2非项目所在地(汕头市各区县)的投标人必须于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驻)服务机构办妥工商注册登记并为本项目从业服务人员购买社保,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本小项的投标承诺书并明确承诺需要办妥工商注册登记的用时天数。
3.3资质要求:(应答人两项选其一即可)
1)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维修),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证明文件可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查看网上截图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审批通过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若投标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则以法人具备的上述证明材料并作为评审依据。
3.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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