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景泰热电 粉煤灰销售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25)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景泰热电 粉煤灰销售材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
2.2 规 模: 华能景泰热电 2022-2023年度预计生产粉煤灰58万吨进行销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景泰热电 粉煤灰销售材料项目; 华能甘肃公司景泰热电 粉煤灰销售材料项目。
2.4交 货 期: 12个月。
2.5招标范围: 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号 | 销售单位 | 销售材料名称 | 暂估销售数量 |
一标段 | 华能景泰热电 | 粉煤灰 | 12万吨 |
二标段 | 华能景泰热电 | 粉煤灰 | 46万吨 |
注:1. 旺季时间段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 淡季时间段为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最少有一项粉煤灰销售或拉运合同业绩。
3.2.3其他条件: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储存能力3万吨及以上的储存场所。自有的存储灰库须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环评许可手续;租赁的灰库,须提供灰库租赁合同或灰库租赁意向协议书。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储存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储存场所。自有的存储灰库须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环评许可手续;租赁的灰库,须提供灰库租赁合同或灰库租赁意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