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 清能公司濮阳二期、汤阴二期及台前风电项目升压站并网性能试验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127)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区域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 清能公司濮阳二期、汤阴二期及台前风电项目升压站并网性能试验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为华能河南 清能公司濮阳二期、汤阴二期及台前风电项目升压站并网性能试验技术服务招标,服务对象为华能河南 清能公司下属濮阳二期风电场、台前风电场、汤阴二期菜园风电场,服务内容为对以上场站进行并网性能检测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2.1、电能质量测试,包括三相不平衡度、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间谐波测试;
2.2、有功功率特性测试,包括输出特性、功率变化和控制能力测试;
2.3、无功功率特性测试,包括输出特性和控制能力测试;
2.4、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测试。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到达该场站开展并网后性能检测试验、完成并网检测报告编制,组织、通过专家会议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获得河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同意且登记备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河南 清能公司濮阳二期、汤阴二期及台前风电项目升压站并网性能试验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符合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3.2.2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认定的“涉网试验资质审查”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风电场并网性能检测的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