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珠江城大厦39楼办公单元装修复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809-2240GDG221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珠江城大厦39楼办公单元装修复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珠江城大厦39楼办公单元装修复原工程:
见“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9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10月28日23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14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9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见“其他公告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城大厦39楼办公单元装修复原工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珠江城大厦39楼办公单元装修复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内容为装修工程,包括拆除部分、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给排水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合同相关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本项目采购服务期90天。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42,692.46元。
2.5承包方式:本次工程费用为总价包干,包含材料费、施工费、保险费、税费、脚手架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清运施工造成的余泥垃圾费用、增值专用税费等全部费用,含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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