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丹东电厂向东港市互市贸易区及海洋生物科技园外供工业蒸汽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6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丹东综合能源 向东港市互市贸易区及海洋生物科技园外供工业蒸汽项目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丹东电厂已建成东部、西部一期、西部二期供汽工程,设计负荷 103t/h, 本期蒸汽管网接自西部二期工程预留管口,设计负荷 20t/h,本项目建成后,电厂外供蒸汽设计负荷增加为 123t/h。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自西区二期供汽工程桃园路与永强街交叉口处DN250预留接口向南敷设管网至滨海公路,西至小寺路,北至永强街,分别为东港市海洋生物科技园安德海洋生物 、泰宏食品 和东港市边民互市贸易区的纳合水产 供汽。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钢套钢直埋蒸汽管网总长度约6.9千米,其中,DN250 管道直埋敷设约5.3千米,DN200 管道直埋敷设约1.1千米,DN150 及以下管道直埋敷设约0.37千米,新建阀门井3 座,疏水井11 座,管道主要沿绿化带敷设,期间有三处顶管过路,顶管长度共计约60 米,一处桁架跨河沟,桁架长度约39米。并包括部分设备供货及整体管网敷设、安装及蒸汽管道路由区域道路、绿化带恢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合格证。
3.2.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供热管网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无。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