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卸煤沟车厢内壁自动清理设备研究应用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2.2 机组容量: 6120MW
2.3 计划工期: 2022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5 招标范围: 研发、设计车厢内壁自动清理设备一套, 新设备可与原有卸冻煤装置同时运行, 相互配合使用, 流水作业。设备外轮廓应布置于火车限界之外和现有防雨棚之间, 整体 布置合理,不影响现有火车煤卸车作业, 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研究和设计方案、设备采 购、应用试验、科技产出以及售后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的最后记载为 准。
2.6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提供相关专利证明 文件。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 1 项及以上火车煤接卸设备供货(含安装) 或改造业绩,并提供 相关合同证明(合同至少包括封皮、标的页、签字页等)。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 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 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