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原平公司2022-2024年所需摩擦控制调节剂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采购用于HXD1型机车上AUTOPILOT-SH机车车载式轨顶摩擦控制装置。通过车载轨顶摩擦控制装置将摩擦控制调节剂通过雾化喷涂自动涂覆在钢轨轨顶面与车轮踏面的接触界面上,在轮轨界面迅速固化成膜,达到调节轮轨界面的摩擦系数至0.3-0.4之间,有效地将轨顶的摩擦系数控制中等水平,从而为喷涂列车和后续列车提供持续的轨顶摩擦控制效益(譬如降低钢轨磨损、减缓钢轨滚动接触疲劳、降低车轮磨损、降低机车能耗、降低机车横向力等),费用含供货、运输等相关服务。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摩擦控制调节剂 |
千克 |
45360 |
根据需求分批次供货 |
山西原平 |
HXD1型 机车 |
交货地点:山西原平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款资格审查资料的“7.7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摩擦控制调节剂销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