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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分布式(省外)新能源场站集控平台建设及集控系统功能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2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以下简称:银川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以下简称:银川运营中心)一期集中监 控系统于 2021 年 11 月启动建设,目前已完成集控系统建设和在宁 1190MW 容量 7 个场站的全监全控接入, 目前银川运营中心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已开发、部署了智 能告警、低效逆变器分析、阴影遮挡分析、智能清洗、发电及资源分析、报表管 理、运维管理、资产管理、文档管理等部分功能, 以场站数据为基础的集控系统 高级应用已具备基础研发与部署条件。拟在现有银川运营中心智能运维管理平台 上进行分布式(省外)新能源场站集控平台建设及集控系统功能优化。其中分布 式(省外)新能源场站集控平台满足省外新能源场站的接入的能力、具备光储能 电站和风光储一体化电站接入的能力。一期集控系统功能优化及储能电站模块开 发接入,可便捷运行人员的使用,提高运行人员工作的效率。

2.2 招标范围 

银川生产运营中心分布式(省外)新能源场站集控平台建设及集控系统功能 优化项目按照智能运维管理平台进行整体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部署调试、 试运行等工作程序,同时随着项目推进同步开展系统验收、现场培训、售后服务、 质保等相关工作。

银川生产运营中心分布式(省外)新能源场站集控平台建设及集控系统功能

优化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分布式(省外)新能源场站集控平台建设,平台需 支持与三方平台对接,支持 FTP 、restful、电力标准 104、华为 Modbus、私有 104 等协议等协议,并且后续支持数据转发,本期需接入阿拉善高新区94MW 分布式、 恒瑞新能源(红寺堡)20MW 分布式;以平罗项目为试点,基于数字孪生技术, 实现 1:1 仿真电站,对电站生产、运维进行数字化、可视化、在线化全面升级, 有效提升安全,精细化运维效率;在一期集控系统中新增储能模块、风电管理模 块、告警管理模块、无电流查询模块、界面优化功能。

中标人应根据智能运维管理平台进行银川生产运营中心分布式(省外)新能 源场站集控平台建设及集控系统功能优化项目整体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 部署调试、试运行等工作程序,同时随着项目推进同步开展系统验收、现场培训、 售后服务、质保等相关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计划工期 

2.4.1 计划工期要求:2022 年 12 月 20 前完成银川生产运营中心分布式(省 外)新能源场站集控平台建设及集控系统功能优化项目的开发、测试、部署调试 及进入试运行阶段。

2.4.2 节点工期:

 

(1)方案编制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细化系统开发时间节点和 详细的实施计划。

(2)编码开发

 

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高级应用系统的功 能开发,其中包括功能详细设计、功能原型设计、功能确认、编码开发、测试验 证、系统对外发布等过程。


系统对外发布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安装、部署、调试、验证。

 

(4)上线运行

 

现场部署完成后进入 5 个工作日的上线运行,主要包括系统功能补充、系统 功能培训等。

(5)试运行及竣工验收

 

上线运行后经过再进行为期 1 个月的试运行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 后,项目完整移交招标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实施 本项目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或 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及以上证书。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 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新能源集控系统(接入容 量 30 万千瓦及以上) 建设或新能源场站(3 个及以上新能源场站) 群集约化 (区域集控)、智能化建设(集控智能、智慧化软件)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 证明或合同,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2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资质证等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至少不少于 2 个相 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并至少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 类似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 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8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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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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