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吉海煤矿2022年10月锚杆转载机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沙吉海煤矿2022年10月锚杆转载机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沙吉海煤矿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东南63km,行政区划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该矿采矿许可证生产能力为5.0Mt/a,目前为正常生产矿井。井田位于国道217线东侧,由和什托洛盖镇沿217国道向北20km在布林村路口沿简易公路向东40km进入矿井,西部道路较少,但地形条件较好,多数地段简单修整后即可满足车辆通行,交通比较便利。工作面顺槽掘进采用掘锚工艺,本项目采购的锚杆转载机组配套山特维克MB670-1型掘锚一体机使用,完成转载、破碎及全断面帮锚杆和顶锚索的支护任务,可牵引后配套桥式转载机。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参考)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 |
转载能力≥1200t/h,钻臂数量≥5套,具体配置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到交货地点 |
沙吉海煤矿 |
2.2其他:付款条件:设备交验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设备投入使用6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剩余10%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期限为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保修期终结后30日内向乙方付清质保金,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等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或锚护转载破碎机或运锚破一体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