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广州南联北京水产及冻水产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7875。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提供水产及冻水产。签订1年的框架合同,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预算金额651万元/1年(含税)。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折扣率≤100%,要求折扣率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竞价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且折扣率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竞价报价折扣率计算报价。例如,折扣率填97.5%时,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